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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3日,先为律所由合伙人、副主任杨新涛律师带领本所公司证券团队宋恒、鲍丹阳、丁昊昱律师,在郑州市易元深航国际酒店参加由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资本市场及律师行业发展高峰论坛。河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英、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宇生、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步林、原河南证监局局长侯苏庆博士、中国证券业协会资产证券化业务专家、湖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主任王小菠、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研究拓展部副总裁周玲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球合伙人、名誉主任、党委书记郝惠珍等莅临本次论坛,本次论坛还有来自河南省的300余名执业律师、企业家代表以及法制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郑州晚报等媒体记者参加。在本次论坛上,河南省司法厅石英副厅长石英亲自为***批参与“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的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颁发了“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法律服务基地”牌匾。 为引导我省律师以实际行动积极服务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以推动民营企业上市作为突破口,补齐我省法律业务的短板,提高我省律师的执业竞争能力,助力我省重点民营企业上市通过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河南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和培养我省上市律师开展“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作为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重要行动措施之一,同时也通过该工程,加强律师服务,为我省再培养一批上市企业。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公司证券业务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在公司法人治理、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国企混改、金融等非诉讼业务取得了良好业绩,是洛阳市***家成功辅导本地民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律师事务所。为响应省司法厅号召,先为律所在***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并***通过考核,成为“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首批法律服务基地之一,也是我省除省会郑州市之外***一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 成为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的“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法律服务基地”,是先为律所公司证券业务再上新台阶的表现,也是先为律所服务民营企业的里程碑。我们将再接再厉,积极参加企业上市培育活动,以论坛、座谈、体检等方式,为企业普及资本市场的知识,规范企业运营,推动河南上市工作的开展,为河南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向上滑动 文章已于2019-06-25修 在看5 写留言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丁昊昱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于2019年11月8日由***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该纪要厘清了一些因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而导致裁判尺度差异的担保相关问题,其中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债权人未审查公司关于同意担保的内部决议,担保人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的问题,也就有了较为清晰的答案。笔者就此问题梳理如下: 一、关于债权人的审查义务 1、对于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债权人应当审查公司关于同意担保的内部决议(该决议为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纪要》第17条、第18条详细阐释了越权代表、善意等概念。 一种情形是,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此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16条明确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决议,未经股东会决议,构成越权代表。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主张担保合同有效,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对股东会决议进行了审查,确认决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即在排除被担保股东表决权的情况下,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签字人员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另一种情形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非关联担保,原则只要审查了决议即可(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均可),但建议债权人比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审查,因为存在除外规定,即“公司能够证明债权人明知公司章程对决议机关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此时由公司章程规定是由董事会决议还是股东会决议。无论章程是否对决议机关作出规定,也无论章程规定决议机关为董事会还是股东会,根据《民法总则》第61条第3款关于“法人章程或者法***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的规定,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对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审查,同意决议的人数及签字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应当认定其构成善意,但公司能够证明债权人明知公司章程对决议机关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对于股份公司对外担保,债权人应审查公司关于同意担保的内部决议(该决议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债权人是否应对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决议进行审查,《纪要》的规定同上述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一致,即债权人也应审查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决议,相应的“股东会决议”变成了“股东大会决议”。当然,如果是上市型的股份公司,则要求其对外如实进行信息披露,债权人应当审查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关于担保的公告。 3、债权人无需审查公司关于同意担保的内部决议,《担保合同》认定有效的例外情形。 《纪要》第19条明确了无须机关决议的例外情况,即存在“(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四种情形的,则债权人无须审查公司关于担保的内部决议,此时《担保合同》认定有效。 同时,对于审查义务:债权人对公司机关决议内容的审查一般限于形式审查,只要求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可,标准不宜太过严苛。公司以机关决议系法定代表人伪造或者变造、决议程序违法、签章(名)不实、担保金额超过法定限额等事由抗辩债权人非善意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公司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明知决议系伪造或者变造的除外。 二、《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如果债权人未履行其审查义务,公司又主张《担保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的,实际上具体的签章行为人属于越权提供担保,如未经公司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表或者表见代理,则该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此时,相对人只能主张由具体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并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第171条的规定,确定行为人的责任。相对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知该担保行为未经公司决议的,或者能够认定相对人和行为人利用担保合同向公司转嫁商业风险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相对人不能举证证明与其订立合同的行为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三、律师建议 1、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注意: (1)调查担保方公司的决策机制。通过调取担保方工商档案或要求担保方提供盖章的***新章程、董事名单、股东名单的方式,了解担保方的内部决策机制。 (2)要求担保方出具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正本,并与担保方决策机制核对,确保担保方已就担保事项通过有效决议并授权。 (3)在主合同及担保合同中设置陈述与保证条款,要求债务人及担保方承诺已就担保行为通过有效决议。 (4)要求担保方公司高管、股东一并签约,保留追责机会。 2、对于公司而言,应注意: 健全内控制度,严格规范法定代表人的对外签署权。公司可建立监察委员会,定期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对该委员会进行汇报,并规定须对该汇报之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该等人员瞒报、谎报,如本案中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 温馨提示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先为律师对有关问题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读者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本所律师进行咨询。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7.【违反《公司法》第16条构成越权代表】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根据该条规定,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而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 50 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区分订立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别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 4、《***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先为讲师团”楚科伟律师----为河南民爆行业各市县经营企业负责人作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培训 2017年6月28日上午,应顾问单位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先为讲师团”成员楚科伟律师在郑州福缘国际大酒店会议厅,为河南民爆行业各市县经营企业的52名负责人作了题为《守护您的财富与自由—企业家及企业工作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的评估与防范》的演讲培训。楚科伟律师以富有思考和启发性的培训方式,用大量的数据和详实的案例,并配以视频、图片和漫画相结合的PPT,为大家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法治盛宴,赢得了各位企业负责人的一致好评。 为提高我所律师的演说能力,锻炼培养讲师型律师队伍,树立我所良好的外部形象。2017年初,我所推选10位***律师组建成立“先为讲师团”。本次楚科伟律师的讲座将掀起“先为讲师团”对外演讲的开始,今后必将推出数量更多、质量更高、更加精彩的培训讲座奉献给客户及社会公众。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先为讲师团”
河南先为律师事务所 吴洁 如果您出现信用卡账期内无法还款、住房按揭无法及时还款的情况,以下规定您知道吗? 1、问:信用卡逾期还款的经济后果? 逾期还款有***低未还款部分的5%滞纳金、账单全额罚息(日息万分之五,消费当日开始计息,按月计收复息直到***还清为止)。 2、问:信用卡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 如果信用卡超过3个月不还款,银行可请律师向用户发出律师函,冻结持卡人所持信用卡,仍不还款的,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费用将由持卡人承担,并将持卡人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 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认定为恶意透支,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3、问:疫情影响下,信用卡逾期还款有什么政策? 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下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律师建议,您可以: 1.申请延期还款。具体为本期已出账单的金额延迟到下一个账单日,无任何利息和其他费用,可以在***后还款日到来前提出申请,客服做登记即可,没有短信和APP提示。可以简单理解为延后30天还款。 2.***低还款。如果不愿意整体账单延迟还款,也可以选择***低还款,这个***低还款在下一个账单日之前的这段时间,没有偿还的本金,不会产生利息。 建议大家通过电话客服申请,需要提交肺炎影响的证明,比如小区封闭的通知,隔离的通知书等。 2020年2月1日,西贝贾国龙的一篇专访:“西贝贾国龙:疫情致2万多员工待业 贷款发工资也只能撑3个月 ”。正常运行的企业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现金流仅够维持1-2个月,即使是象西贝这样的知名企业,仅靠企业自身的现金流储备也不能覆盖此次疫情的中长期影响。面临疫情,我们的银行贷款怎么办? 问:企业贷款逾期会有哪些影响和后果?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费用 2、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贷款和办理信用 3、无法享受贷款优惠,甚至已申请不到贷款 4、银行发律师函,法院起诉,判决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问:疫情影响下,国家和地方对企业贷款有什么相关政策? 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下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明确: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 2020年2月8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洛政〔2020〕5号文,强调通过以下五项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强化企业信贷支持2、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3、强化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力度4、加大还贷周转金支持力度5、强化地方类金融机构支持作用。 律师建议,如果您的企业出现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您可以: 1、 向银行提出增加授信的支持。在西贝贾总发出现金流吃紧的信息后一周,获得了浦发银行4.3亿元的授信,其中1.2亿元已于2月7日到账,用于支付将要发出的员工工资。党和国家对实体经济又有扶持政策,企业要主动去主张合法权利,主动争取扶持政策落到自己头上。记住,爱哭的孩子有奶吃。 2、 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展期、续贷的申请。借贷合同为双方合意,合法有效,疫情爆发后,借款人无法及时还贷,但并非说疫情爆发就可以随意违约,存在客观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时,现行法律和政策鼓励双方协商延长相应还款期限,同时对金融机构提出对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的要求。企业应及时向申请展期、续贷。 3、 向银行提出降低贷款利息的申请。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可以以情势变更为由,向银行提出降低贷款利息的申请,对合同有关内容进行重新约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4、 采取慢支快收的原则,管理企业的现金流,向原料供应方提出延长付款周期的申请减少暂时的现金支出,以降低价格、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加快资金的回流。以牺牲利润、团结合作的原则,与上下游企业的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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